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建委联合发布了《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与《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》示范文本,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。 规定——欠物业费将被收取滞纳金
新闻:《北京市物业服务规定5月1日启用 欠物业费将被收取滞纳金》
业主态度:
1、狐狸爱吃鸡:物业哪有收取滞纳金的权利啊
2、魄力狮子:简直是霸王条款
物业态度:
1、只要有法可依,就有权收取滞纳金
2、《物权法》本身就对业主着重保护,现在该有个法规出来帮物业说话了。
作为业主,五一过后就要执行的法规,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