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专家分析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出台,在正常情况下,将加大企业用工成本5%-6%。如果有的企业原来就采用一些不合理、不合法的经营管理手段,那么,到2008年1月1日,加大的企业成本则远不止这个百分率。
当然,严格要求所有的企业、或者要求企业与生俱来就模范地严格守法,只是一种理想状态。物业管理企业是以人力资源获取劳动报酬的服务类劳动密集型企业,劳动用工大致在经营成本中占2/3的比例。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实践中处于两难境况,一方面物业服务费用一经确定就难以提升;另一方面市场物价与用工成本不断加大,使企业不是经营难度增大,就是利润水平降低。当然,这绝不能成为企业采取诸多合理不合法的手段控制经营成本的理由,更不能以身试法、铤而走险。
所以,看待《劳动合同法》,既要看到它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面,也要认识到它是促进企业规范用工、依法经营的根本保证。在此意义上,它也是保护企业经济与根本利益的法宝。因而,在物业管理的工作实践中,只有本着持续改进的企业精神,不断在管理上去粗取精、去伪存真,不断补充、调整,才能真正使企业发展壮大,为社会的和谐尽到职责。
北京中广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白凤海